南投縣政府及交通部觀光局自今年3月以來,

陸續接獲民眾反映向新和平旅行社南投分公司購買機票,

而該公司並未履約之消費爭議

經交通部觀光局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協調未果,

已移請檢察單位偵辦,其旅行業合法登記並經交通部觀光局廢止,

請消費者購買旅遊行程時應特別注意。 

 

縣府近期接獲民眾反應,有向新和平旅行社南投分公司購買大陸之機票

(台中至南寧)6張,使用2張後卻無法再使用,業者亦未出面處理。

經縣府轉請旅行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處理後,

由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於今年58日、12日、20日召3次協調會,

均未達成和解。且因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足270保證金,

喪失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資格,

故其旅行業登記經交通部觀光局於711日觀業字第1033002562號函廢止。

其涉及契約不履行部份,疑涉詐欺罪嫌,並已移送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 

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規定,經營旅行業者,應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。

觀光處呼籲縣民,若有旅行計畫,應選擇合法登記之業者,

其品質與履約能力才有保障,若須查詢旅行社是否有合法登記,

可向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