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華園戲劇總團原訂9月21日於水湳經貿文創觀光夜市演出,

因鳳凰颱風來襲取消,但夜市業者未取得攤商同意逕收活動經費引發爭議,

掛名主辦單位的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也因此蒙受不白之冤;

文化局長葉樹姍今(22)日強調,第一時間得知消息後立即停止合作,

並要求業者退費,而業者已於上周具結保證,將全數退還所有費用。

市議員劉士州今日在業務質詢時指出,

夜市業者請求市府文化局協助邀請明華園戲劇總團前來演出,

經費由業者自行負擔,市府僅扮演介紹人角色,

卻因該活動納入文化局舉辦的傳統藝術巡演系列活動,在活動取消時,

市府因為掛主辦單位身分,蒙受不白之冤,「真心換絕情!」

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,每年傳統藝術巡演活動均有許多單位提出需求,

由市府扮演平臺角色,協助邀請表演單位到各地演出;

但水湳經貿文創觀光夜市申請時卻顛倒順序,

未事先取得夜市攤商同意即向文化局提出需求,

並額外向攤商收取活動費用引發爭議。

葉局長強調,文化局第一時間得知消息後,立即要求業者退費,

並告知若不依規辦理,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;

而夜市劉姓執行長已於上周具結保證,將全數退還所有費用並提供退費證明,

如未完成退費將由其負起全部法律責任。

葉局長也說明,活動經費、聯繫等事宜均由業者與明華園自行接洽,

市府僅扮演介紹人角色,但業者要求市府掛名主辦單位,

並將該演出納入年度「傳統藝術巡演」活動,希望藉此吸引更多人潮;

市府考量該夜市以文創為名,且開幕以來持續支持文化活動,

基於城市行銷及為民服務心態而同意掛名。

市議員段緯宇則指出,

傳統藝術巡演活動中許多場次均由明華園戲劇總團擔綱演出,

但傳統藝術不只歌仔戲,也不只明華園,

建議未來可以提供更多元化的表演內容。

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,明華園戲劇總團是文化部評選的五大臺灣品牌團隊之一,

是全國最具知名度的歌仔戲團,每場演出必吸引爆滿觀眾,備受喜愛,

因此每年傳統藝術巡演中均獲得許多單位指名邀請,

但市府邀請表演團隊並未設限,尊重地方民意。